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娱乐圈明星的房一座接一座地塌,有些是因为明星自身行为导致的,有些确实因为家庭连带的。想必我在这里不用举例,大家也都知道哪些人属于哪一类的塌房类型。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娱乐圈的明星是否应当为家长的行为买单。
最近有人爆出刘浩存的妈妈经营的舞蹈培训机构因为下腰不当导致一个女孩瘫痪,而刘浩存的妈妈拒不执行赔偿,最终被强制执行赔偿。
单纯从这件事情来看,这次意外,小女孩及及其家长一方和刘浩存妈妈及舞蹈机构一方都有责任,但是刘浩存妈妈一方要承担主要责任。这一点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也有体现。
意外的发生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预防意外的措施双方都没有做到。当意外发生了,就要及时的挽救。但是刘浩存的妈妈却不积极进行赔偿,这一点是错误的也是不需要争议的。遇到事情不积极解决反而消极逃避,为了自己的利益完全不顾受害儿童的不幸。在金钱利益面前,人性的贪婪和可恶便会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这件事情被爆出来,有不少网友迁怒于刘浩存。但我想说的是,刘浩存和她的妈妈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因为刘妈妈的过失而一棒子打死刘浩存是不理智的。
刘浩存妈妈的过失过程中并没有刘浩存的参与,刘浩存在事情发生以前更是完全不知情。如果非要说她在哪里存在着能够惹怒公众的地方,那就是她可能知道妈妈的过失并且知道妈妈没有进行赔偿,而作为女儿,她没有进行正向的劝导。这其实是一个道德问题,一切想法或者态度在没有付诸行动之前都是不真实的,这可以某个人或者某一群人谴责刘浩存的理由,但是不能作为全部人给刘浩存安排罪名的理由。
娱乐圈终究是鱼龙混杂,各种各样的人都有。而近些年进入这个圈子也越来越容易。就拿影视市场来看,2016年,我国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里面提到降低电影市场的准入门槛,开放电影产业。这就导致了一大批人会涌入电影市场,会进入娱乐圈。而电影产业促进法中还出现了“德艺双馨”四个字,这其实是对娱乐圈的从业人员个人品质的要求,并不是对其家庭的要求。而娱乐业也不可能搞十分严密的身份审查。作为娱乐圈的从业者,他们就必须面临着一种风险—自身以及家庭的不良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而作为观众,我们在喜欢一个娱乐明星时就不面临着风险吗?我们很难知道镜头前那个光鲜亮丽的人在镜头外的真实样子。
娱乐圈这种“家庭式塌房”还是挺常见的,产生的不良影响肯定会影响到演员本身,至于影响多少,也还在于塌房的程度,这个可以对比一下我们提到的刘浩存和前段时间选秀的男爱豆。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重大的,当一个明星的家庭传出不良事件时,观众会很自然地联想,那样的家庭环境会教育出什么品质的人。很多观众会因为这种推理式联想,将某明星看作是同样卑劣无耻的人,从而进行谴责或者更过激的行为。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也就是想表达,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已成年的子女与父母是相互独立的个体,我们不应当盲目地将子女与父母的行为联系到一起。当然这也不是代表我赞成对于有这种情况的公众人物进行无限的宽容。我十分认同,当子女选择不继承父母遗产时的同时不需承担父母的债务,也十分认同人活在这世上,除了被法律规范,更需要被道德规范。
不知道刘浩存的妈妈看到自己的女儿在舞台上在银幕上闪闪发光时会不会想起那个瘫痪的小女孩,不知道刘浩存笑得灿烂时会不会想起那个受伤的小女孩。我作为我自己,理性过也随着感觉生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