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和郭敬明的“丑事”板上钉钉,为何还能光明正大的上节目??

麻花影视Aaron明星资讯人气:95时间:2024-07-12 01:02:14

近日,《我就是演员》在浙江卫视第三季开播,备受争议的于正坐在导师的位子上。

令人惊讶的是,于正曾经是个胖子,但这次他成功减肥了。

在美颜滤镜的帮助下,她看起来眉清目秀,言谈举止散发出温柔的气质,与网络上吐槽的“于妈”和“死丫头”完全不同。

于正也在节目中表示,他想在节目中展现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

果然,节目开始后,于正成了一名严格的家教。他痛斥李汶翰演技不足,说赵强油腻,甚至直言王菲菲没有演员潜质。

“心里油腻和浅薄的人比外表油腻还让人恶心”在第七篇文章中说,在节目之外,于正还分享了在个人社交账户上消除油腻的七条建议。

总之,在剧外,于正给自己树立了一个“敢为人先,敢言敢当”的导师形象。

不要说这套操作很有效。有网友被他圈住了,甚至痴心说于正是个油腻的中年大叔。没想到40岁了还保持这么好的身材。他比舞台上的小鲜肉更有活力,可以直接出道。

然而,另一方面,许多人持相反的态度,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将于正描述为“仇恨”。

第一次攻击是由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的电影人谭飞,发起的,他被称为“影视行业的知者”。他尖锐地批评了于正,称他是“一个从抄袭开始的编剧”。

著名编剧汪海林转发了这一内容。

这惹恼了在评论区写“万昌盛谭”的于正,也激怒了汪海林和谭飞

汪海林知道后,立即模仿于正的“风格”,在社交媒体上给了于正七条人生建议。单从内容来看,要么是性格问题,要么是涉及违法,几乎每个人都直奔死角。

于正立即回应起诉汪海林

汪海林也马上说:不起诉,你就是弟弟。

于正和汪海林之间的争端暂时已经结束。结果尚未可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经过这样的炒作,《我就是演员》是第三个

季真的要火了,浙江卫视请于正的这笔钱真心没有白花。皮哥静观整这起事件后,不免有联想起前段时间在《演员请就位》中担任导师的郭敬明,这位也曾饱受汪海林的炮轰,两场风波何其相似,几点看法与大家分享。

一、汪海林有没有资格批评于正、郭敬明?

汪海林这些年以敢于揭露影视圈黑幕而被大家熟知。

比如他爆料电视台的选片女主任最喜欢小鲜肉演的剧,为了讨好这些位高权重的中年妇女,很多小鲜肉被迫去陪酒。

比如他说女制片都是“色情狂”,找小鲜肉拍戏就是欲求不满。

比如他爆料当年和煤老板在洗脚城谈投资,都是女演员作陪。

这些爆料极具眼球效应,也让汪海林受到了大家的追捧,可是很快他遭遇了口碑反噬。

质疑他的人有几点理由。

汪海林是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作为圈内领导却很少提出过有力的措施拨乱反正,只图一时口快,爆料点黑幕给自己贴金。

汪海林自己的编剧水平不行,翻翻豆瓣,他的作品口碑一言难尽,最被人熟知的就是《一起来看流星雨》,这部剧就是他最讨厌的流量明星演的。一个编剧业务能力一般,却靠爆料黑幕出名,这事本身就很魔幻。

很多网友直指汪海林也是双标人,对于郭敬明和于正这样的争议声很大的虾兵蟹将重拳出击,对于业内真正的大佬却不敢放一个屁。

基于这些原因,许多人觉得汪海林没有资格指责于正、郭敬明。

但皮哥觉得,任何人都有质疑的权利,我们要听听他说的对不对,而不要去纠结他是谁。

别说汪海林了,就是拍了《逐梦演艺圈》的毕志飞一样有资格评价于正、郭敬明。

二、于正、郭敬明的魔幻“丑事”

汪海林和于正早就结下梁子了。

当年于正看上了琼瑶的作品《梅花烙》,想要购买版权,琼瑶不卖。

后来于正自己编剧的《宫锁连城》上线了。

2014年,琼瑶一纸诉状将于正告上法庭, 并找来汪海林当专家辅助人,这在中国司法史上是第一次。

于正那边也四处求人物色自己的专家辅助人,但整个编剧行业没人愿意做这种有损羽毛的事,最后于正的专家辅助人空缺。

因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很快宣判于正败诉,赔偿500万元加公开道歉。

这是中国史上赔偿金额最大的知识产权案。

案件结束后,中国编剧协会的139名编剧联名呼吁封杀于正,《人民日报》评价于正是“文贼”,按理说于正应该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可是于正赔了钱拒不道歉,等事情热度过了,他复出荧屏,还成为了导师,在省级电视台上指点江山了。

提到于正,很多人自然想到郭敬明,两个人堪称影视圈的卧龙和凤雏。

他们都是文人出身,都是黑料缠身,都是一次次重拳出击锤不死,成为了资本力捧的香饽饽。

那边于正和章子怡在《我就是演员》上谈笑风生。

这边郭敬明和陈凯歌在《演员请就位》里“称兄道弟”,而距离他抄袭事件已经过去了整整14年。

2006年,作家庄羽起诉郭敬明,称他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自己的小说《圈里圈外》。

法庭很快宣判,郭敬明抄袭事实成立,赔偿庄羽21万元,并且公开道歉。

和于正一样,郭敬明赔了钱却拒绝道歉。

而他的粉丝也给他疯狂洗地。

比如有粉丝就说,你庄羽写的小说没有火,我家小四给你改了改就大火了,这不就证明郭敬明的实力吗?抄袭不仅无罪,抄袭还有功!

这是这些惊世骇俗的言论,使得郭敬明从“污点艺人”变成了 “争议艺人”。

2006年抄袭事件刚结束,2007年郭敬明就加入了中国作协,成为史上最年轻的成员。

你说这事魔不魔幻,难怪郑渊洁要愤怒退出中国作协呢。

风波之后的郭敬明一步步退居幕后,成为了公司老板,真正“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前几年他还上了央视节目,给自己树了个“直面争议”的坚强人设。

后来的郭敬明性骚扰案件爆发,受害者李枫叶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讲述了事件的前因后果,

最后被郭敬明一句“纯属捏造,已让律师处理”给轻松化解了,这事最后真的不了了之。

三、于正与郭敬明算不算劣迹艺人?

劣迹艺人是一个行业专用术语。

国家广电总局前几年专门出了规定要封杀劣迹艺人,我们先看看国家是怎么定义这一名词的。

劣迹艺人是指道德败坏,存在人生污点,从事过违法或不道德活动的一类艺人。

客观来说,从这一规定出台后,执行力度确实很大。

你看看文章,够厉害吧,可是因为“周一见”,现在还翻不了身,最近央视热播的电视剧《装台》,把他的镜头删了个干干净净。

你再看看范冰冰,腕儿够大吧,可是因为“税务问题”,沉寂一年多,多次想要复出被摁得死死的。

你再看看柯震东,因为吸毒,大好前程被毁,现在还能看到他的一点影子吗?

大众对于这样的永久封杀纷纷拍手称赞,这些人“死”得透透的也是民心所向,但话又说回来,这边不给一点机会,为啥那边于正和郭敬明却没事?

再结合其他艺人,我们可以发现,“劣迹艺人”虽有明确定义,但具体判断时“标准”却很模糊。

比如成龙,有私生子,自己也承认“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他算不算劣迹艺人?

比如关之琳,在香港是“惯三”了,自己在节目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她算不算劣迹艺人?

比如章子怡,当年的“诈捐门”历历在目,她算不算劣迹艺人?

比如赵薇,前有当年的“军旗事件”,后有2017年“被罚禁入股市5年”,她算不算劣迹艺人?

所以,如果严格按照定义来,那么在鱼龙混杂的娱乐圈里,恐怕大部分艺人都要被封杀了。

标准模糊就产生了自由裁量权,这就滋生了“双重标准”。

说你是劣迹艺人,你就是。说你不是,你就不是。

比如我们都知道吸毒是一条红线,但导演张一白吸毒后照样拍了一系列电影,不少还是国庆档上映。

比如黄海波被人设局嫖娼,这几年做了这么多尝试,至今仍然看不到出头之日。

这就是现实的悲哀,模糊的规定没有成为维护正义的武器,反而成了部分人手里的匕首。

回到那个问题,于正和郭敬明算不算劣迹艺人?

于正和郭敬明,他们的“劣迹”是板上钉钉的,是足以写进中国司法史的。

可就是因为界限不明晰,他们爬上了高位,他们掌握了话语权,他们抱团取暖,他们“同仇敌忾”,最后他们不再是劣迹艺人,而是“传道受业解惑”的导师。

在中国的省级电视台上,在中国最大的视频平台上,台上的演员,台下的观众,摄像机后的导演,背后的投资人都知道他们过去的斑斑劣迹,却揣着明白装糊涂,陪他们演戏,尊称他们老师,这是何其悲哀的一件事。

我们普通人还在享受996的福报的时候,他们却招摇过市赚得盆满钵满,实现了财富自由,甚至言辞恳恳教导新生代,这是何其荒唐的一件事。

最后,皮哥宁愿现实中多一些汪海林这样背后捅刀的真小人,也不愿看到于正和郭敬明这样在台上人模狗样的“伪君子”,毕竟血淋淋的现实要比粉饰的太平更让一个行业获得进步。

文/皮皮电影编辑部:忍者爱吃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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