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不及子女前提惠不及子女,刘浩存需要承担父母的错吗?
据悉,刘浩存妈妈的舞蹈机构因教学不当导致一名小女孩瘫痪,然而却一直迟迟不肯给小女孩赔偿;不仅如此,刘浩存妈妈吕女士还多次上诉说女孩父母恶意提高补偿费用并声称自己零责任。
与此同时,刘浩存在校却用着奢侈品,一条4000元的围巾说买就买,像个小公主似的“无忧无虑”顺便立个“清纯可人”的人设,却一分钱都不愿意赔偿小女孩。
并且,该事件曝光后,刘浩存的公关团队火速公关到位,删帖、买水军,难道刘浩存并不知情?
刘浩存星途璀璨,当上公主,然而一名小女孩被他们家害的瘫痪在床。
喜欢跳舞的女孩永远不能再跳舞。
真的是公主呢,穿鞋也需要别人帮穿。
此外,经曝光刘浩存父亲刘曙光体制内经商,其母吕淑娟无证经营。
有一句话说得好,祸不及子女前提是惠不及子女。而且作为问题本身,刘浩存作为犯错者的女儿遭受道德上的质疑是情有可原的,尽管她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本身不完美,但人心都是肉长的)。况且刘浩存作为公众人物,需要更高的道德素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