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姐知道,宝贝们都在等这两天屠版的吴亦凡大瓜↓
截至昨晚,发声的女孩已经多达24位↓
而这一切,都源于前天晚上21:02,都美竹向吴亦凡发出的24小时最后通牒↓
废姐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跟进,是因为也跟大家一样,在等“二十四小时之期”。
昨晚21:02,决战时刻倒数结束。
就像宝贝们都知道的那样,都美竹失约了。
其实从昨天早上开始,网上鱼龙混杂的消息就已经在发酵。
有说都美竹已经被公关了的↓
有说同一时间将会曝光baby大瓜,给吴亦凡挡枪的↓
还有说都美竹已经进去了的↓
截至发稿,废姐认为,都美竹都并没有在网络上现身……
为什么是认为而不是肯定?
因为今早10:07,都美竹账号发出了一条意味不明的wb↓
结合她之前发博的手机客户端比对 ↓ 废姐不认为这是本人。
那么,都美竹到底去哪儿了?发wb的是谁?
事情现在到底进展如何?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昨晚,试着从蛛丝马迹中还原一些真相。
重要提示!以下一部分内容仅为废姐个人分析!请带脑看文!不希望给任何一方帮倒忙!
昨晚最先发声的“相关方”,是一位自称都美竹姐姐的女生李恩。
昨晚18点40分左右,李恩接受了澎湃新闻的连麦采访↓
因为这个采访比较长,废姐并没有全部听完,但看网友整理的笔记可以发现:
李恩讲述的内容,基本上和都美竹在wb上的陈述并没有什么差别↓
但不知道为什么,连麦结束后,网友纷纷开始炮轰起了李恩,说她是吴亦凡方派来的间谍↓ (等一下会分析)
除了“都美竹姐姐”李恩以外,都美竹这边并没有其他相关方下场表态。
让我们来看看吴亦凡这边。
昨晚21:15,吴亦凡工作室发布了“十点澄清”↓
开篇表达了3个信息:
1.1、吴亦凡跟都美竹只见过一面,日期是2020年12月5日;
1.2、不存在都美竹所控诉的灌酒等行为,有人证;
1.3、吴亦凡与都美竹最后一次聊天发生在今年5月31日,与都美竹所述吴亦凡4月份突然消失不符。
1.1、吴亦凡跟都美竹真的只见过一面吗?
这是很容易证实或证伪的。
昨晚吴亦凡发声明后不到一小时,前面提到过的“都美竹姐姐”李恩,也针对“只见过一面”进行了反驳↓
这条wb的配图中,她还晒出了网友在1月27日,偶遇吴亦凡外出聚餐的图片,并且框出了其中的“都美竹”↓
李恩发博后,也有两名“网友”对她进行了质疑。
第一位叫于嘉萌↓
第二位叫JiRo↓
两人都异口同声地表示:自己当天就在场,图中女子绝对不是都美竹。
好,咱们姑且不采纳李恩这个说法……
但2021年1月29日,还有网友在地下车库偶遇了吴亦凡和一个疑似都美竹的白衣女子↓
虽然两人是前后脚出现,但解释成“凑巧路过”,估计三岁小孩都不信吧?
再看看都美竹在1月25日发的wb ↓
无论外套颜色款式,头发长度颜色,都跟1月27日和29日的照片一模一样。
所以基本可以实锤,白衣女子=都美竹。
那么,于嘉萌和JiRo,是真的瞎了,还是在说谎呢?
我们马上在下一条中解答。
1.2、不存在都美竹所控诉的灌酒等行为,有人证;
关于这点,废姐首先想说的是:且不说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没有拉偏架的意思,这点对于都美竹也同样适用)。
就说“人证”这一点,也要讲究一个可信度。
那么,吴亦凡工作室口中的人证,可能是谁呢?
根据另外一位爆料女生“暴躁小当”的wb↓
酒局上的人,除了吴亦凡以外,还有:
A、“鸡肉”(负责推微信,自己品);
B、其他几名某综艺节目选手。
好巧不巧,前面跳出来反驳李恩的JiRo,跟“鸡肉”同音↓
这位“鸡肉”,就连wb背景图,都是吴亦凡工作室↓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反驳李恩的人,于嘉萌。
好巧不巧,又对上了“某综艺选手”↓
而且这位“选手”,还曾经下场帮两次家暴的蒋劲夫说话↓
所以,从关系和信度上考量,假如证人是这两位的话,废姐觉得:无论他们发表了什么样的证言,可信度都几乎为0。
当然,不排除吴亦凡方还有其他更可信的证人。
1.3、吴亦凡与都美竹最后一次聊天发生在今年5月31日,与都美竹所述吴亦凡4月份突然消失不符。
关于这一点,废姐不想做过多反驳。
微信有说话=没玩消失,没冷暴力?
这是妥妥的偷换概念。
否则为什么说“冷暴力”,不说“发微信不回”?
同理,微信有说话也不能证明,现实生活中不再联络。
2.1 、 都美竹wb和采访里的指控,均为诽谤,对吴亦凡造成了重大影响。
2.2、 都美竹亲口承认自己并没有被灌酒。
2.1 、 都美竹wb和采访里的指控,均为诽谤,对吴亦凡造成了恶劣影响。
对于这一点,废姐觉得无需反驳。
是否诽谤,也不是吴亦凡一再重申就算数的,说了个寂寞。
至于造成了重大影响,那确实是的。
2.2、 都美竹亲口承认自己并没有被灌酒。
对于这个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有设计师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关于这一点,因为废姐对设计一窍不通,不排除有其他的可能性,所以不做评价。
3.1 、 都美竹向吴亦凡工作室发送8封邮件,进行威胁恐吓。
且不说吴亦凡工作室的截图,用了最厚级别的马赛克,马掉了发件人收件人,无法证明:
就是“都美竹”给“吴亦凡工作室”发送的邮件。
就说吴亦凡工作室的脑子,也是着实让人担忧。
文字叙述有8封邮件,但图中只带了1封邮件的发送时间,是因为篇幅所限?还是怕讲多错多?
废姐不敢妄自揣测。
但截图第二句话和最后一句话重复,且最后一句话除了“罗志祥”以外,并无任何增量信息,但仍然被单独截了出来……
着实不应该啊。
4.1 、 都美竹向吴亦凡工作室主动索要钱财,双方多次沟通,并最终将数额定在300万。
4.2、吴亦凡和母亲不堪其扰,最终向都美竹汇出50万。
估计看到这的时候,很多宝贝都哑然失笑了吧?
所以对于这两点,废姐就一并反驳了。
根据3.1,7月10日凌晨,都美竹开始“勒索”吴亦凡。
根据4.1,仅仅10几个小时之后,吴亦凡方的工作人员就联系上了都美竹,并且就金额达成了一致……
根据4.2,被勒索后仅仅过了41小时,吴亦凡和母亲就给对方打了50万。
前提是,根据1.1,吴亦凡和都美竹仅仅见过一次面啊!
整体看下来,就是: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人,给你发了个勒索邮件……
你在41小时之内,迅速完成了以下心态转变:
啊?勒索我?有病吧?→靠!这谁啊?→哦,那谁家小谁。谈谈吧。
并且完成了以下动作:
从200到800到500再到300,就这么决定了→谈完,迅速汇钱。
因为被骚扰了整整41个小时,真的太烦了啊!
废姐想说:日薪208万,也不能因为“不堪其扰”就这么糟践钱。
5.1 、 都美竹发布的wx、wb聊天记录,均为造假。因为吴亦凡工作室从未注册过这两个账号。
废姐在这篇声明发出来之后的第一时间,就去查证了这个wb号和wx号,不出所料,均已注销。
所以我对此不做评判。
6.1 、 都美竹声称已经退还18万,但工作室并未收到上述款项。
6.2、 工作室已启动法律追责程序。
根据都美竹的视频截图,她转账的对象,名字最后一个字是“迢”,头像是青山绿水蓝天↓
根据2.1、4.2,可以得知,吴亦凡工作室盖章的工作人员,头像跟上述人士一模一样。
虽然单凭头像,并不能证明这俩是同一人。
但再回头去看吴亦凡工作室的声明,是不是就有意思多了?
“本工作室并未收到上述款项”。
工作室确实没收到,但可能某些人收到了。
废姐不敢实锤这人一定是吴亦凡工作室的,因为毕竟还存在微乎其微的“其他可能”:都美竹盗取了工作人员头像,造假转账。
但,钱明明是吴亦凡和吴亦凡妈妈给都美竹转的,为啥工作室要强调“工作室未收到上述款项呢”?
本来就该谁转的退给谁啊。
瓜吃到这里,只能说,吴亦凡这篇声明,漏洞实在太多。
就拿最明显的漏洞4.1、4.2来说,至少也说明:
都美竹手里掌握着让吴亦凡非常忌惮被公开的事情。
回到开头没有解答的一个疑问,网友为什么要攻击“都美竹姐姐”李恩呢?
除了因为她在直播里并没有提供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以外,还因为有人爆出:
于嘉萌和李恩疑似是情侣,两人可能在自导自演↓
但是对此,李恩已经否认了↓
废姐不知道是有人在浑水摸鱼,还是被带偏了节奏↓
只是从两人互关,以及李恩较早就为都美竹发声(已删博,没截到图)这一情况看,她应该真的是都美竹表姐,并不是什么内鬼。
从昨天凌晨李恩的wb里,我们也可以得知:都美竹平安,并且能够对外通话。
那么,文章开头的问题又来了:都美竹为什么没有赴24小时之约呢?
废姐推测,有两个可能:
1、都美竹被公关了。
不是恶意揣测。
因为都美竹所指控的罪行,取证非常困难,司法流程也非常长。
是耗费几年跟吴亦凡耗,还是接受和解?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除此之外,其他证人在这几年间是否会出现变数,是否有其他诉求,导致功亏一篑,也是未知数。
另外,都美竹极有可能在沟通的过程中,被吴亦凡方掌握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证据↓
是敲诈勒索?还是正常和谈索要赔偿?定性非常关键。
2、都美竹手里的关键证据发生了变化。
有可能是关键证人的反戈,也有可能像律师说的一样:
由于都美竹前期没有对聊天记录进行公证,无法证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现在由于对方注销了微信,导致证据“消失”(当然,相关部门仍然能够调取)。
3、都美竹发现,把证据公布在网上有可能打草惊蛇。
比如医院验伤单(假如有的话)、聊天记录等等。
都美竹每公布一个证据,就有可能导致吴亦凡方对相应证据,做出包括但不限于销毁等等的“应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天眼查显示,吴亦凡表哥吴林前段时间已经在频频注销或筹备注销名下公司↓
图:cr天眼查 天眼风险
这个注销的工作量有多大呢?
宝贝们可以去废姐以前写的一篇文章里看看↓
《归国四子,比我想象的咖位大》(或者移步公众号:废姐她大姨,回复:归国四子)
事已至此,废姐估计,都美竹应该不会就此事再进行回应了。
结果只有两种可能:
1、此事不了了之;2、等待几年后出调查结果。
但废姐更倾向于相信后者。
要知道,针对这件事,中国妇女报和人民日报都已经下场了 ↓ 绝不是想“私了”就能轻易“私了”的。
“演出行业协会”也已经发表声明↓
法治日报的表态则要更明确↓
特别讽刺的是,这条wb底下,竟然有键盘侠喷起了法治日报,还搬出了郑爽等劣迹艺人洗白↓
对此,废姐认为:
劣迹艺人(不含法制咖)受到的惩罚,从来都不是法律上的,而是各大平台、品牌、网友,舆论上的自发抵制。
无论是郑爽姚笛李小璐,还是吴秀波罗志祥陈赫,都没有坐牢。
吴亦凡这次事件也是一样。
各品牌方纷纷与吴亦凡终止或暂停合作关系↓ 也就意味着,吴亦凡可能面临巨额赔付。
这样的小结果,不说“足够严重”,也大快人心!
至于这件事的大结局?
我无比赞同法治日报说的:
吴亦凡这瓜,还得法律来切。
利用舆论为弱势群体发声,当然可以!
但请不要把法庭搬到wb上!
法治社会,受惠的是我们每一个人!
无论事情真相如何,还请把法律该做的事情交回给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