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磊就是一个猪队友,她以为把这些对她有利的庭审消息和细节透露给她的支持者和粉丝,能够得到他们更多的支持和鼓舞,本以为胜券在握,却没想到搬了石头砸了马洪涛的脚。
马洪涛完全是被熊磊这个猪队友给坑了,连律师20万的律师费都被熊磊给说了出来,这就直接把网友们的怒火直接引到了马洪涛的身上,怎么看熊磊都像过河拆桥,别人帮你打了官司,还不想给这20万的好处费!
这马洪涛为了这几十万的律师费,也是不顾业界口碑呀力挺熊磊,说什么购房合同不能当作房产来看,还说什么熊磊才是房子的第一继承人!可谓是为了熊磊煞费苦心啊!没想到事后却被熊磊摆了一道
姚策房子到底属于谁?这套房产不管是不是婚前财产,目前都还谈不到继承这一步。要讨论继承权,首先必须具备一个前提条件,是属于姚策的房产。姚策结婚时根本不知道有养母一说。房子是养母签的购房合同,付的首付。房产证写着儿子的名。姚策因肝癌晚期无意中发现不是亲子。 通过查找出生时的医院资料,才找到了生母。写着姚策房产证的房子,跟生母没有一分钱关系。
这套房子根本就不能走普通的继承权的程序,第一,许敏在购买期房产之前不知情,姚策是否为亲生儿子,第二,这套房子可以看做是错误赠予!第三,杜心枝以及姚策的妻子熊磊对这套房子没花过一分钱,既然鉴定为婚前财产,那么和他们就没有什么任何关系!
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还是人情道德的角度来说,杜和熊磊都没有权利拿着这套房子不放手,姚策的赔偿款你杜新枝都已经厚着脸皮拿了,难道房子你还想厚着脸皮要吗?
既然房子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养母买的,亲生母亲未有分毫的出资。根据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怎么也轮不上亲生母亲来继承。于情于理,生母也没有资格来继承。如果生母继承了该房产就违背了法制精神。
如果生母将自己的房产有过户到养母儿子名下,则根据对等原则养母可以适当的放弃自己的权益申诉。
如果说姚策的生母想要继承这份房产,那么就问一下姚策的生母,房产是许敏买给亲生儿子的,因孩子已经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那么姚策回家,你做为亲生母亲,应该是给孩子一个房产,姚策不是许敏的孩子,房产自然也不是姚策的,所以房产与姚策无关,和姚策的亲生母亲更是无关。